关于开展为部分优抚对象减免医疗费用的通知
2022-04-23

协会各会员单位、全体会员:

     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,着眼长远建立优待工作体系,努力让优抚对象受到全社会尊重、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,退役军人事务部在充分研究论证、广泛征求意见、对标相关政策、反复修改评估的基础上,与20个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》。为配合济宁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加强军人军属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深入开展,切实让优抚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、社会组织等部门的关心与关爱。推动会员单位不断承担社会责任意识,经研究,现开展能为优抚对象绐予医疗费用部分减免单位的招纳工作,每类病种或治疗方法全市范围内仅限一家单位。希望各有关单位与协会全体会员积极推荐参加。


济宁市亚健康管理协会

2022年4月22日